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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够格之人

“还是算了。”宋泽摇摇头,吃掉最后一块炸鸡:“感觉谈恋爱挺麻烦的。”

“哦?宋师弟有何见教?”芬格尔问。

“谈恋爱不得追人的吗?追人要花钱的,花掉的钱又得想办法挣回来,而且在追人上还不一定成功。”

宋泽顿了一下:“比如芬格尔师兄你不是说学生会那个叫凯撒的兄弟在追诺诺来着,花了不少米了吧?结果不还是没追到。”

“凯撒自己不都没说什么吗?”芬格尔说。

“我靠,凯撒是富哥当然不会说什么了,他花再多钱不也是洒洒水?我这种入学之前顿顿嗯造土豆的穷哥们能跟他比吗?”

宋泽摇摇头,接着说:“相比谈恋爱,不如先去图书馆预习一下炼金术,这样能早点学会点石成金。早点学会点石成金就能多造一点金子,多造一点金子我手里就多一点金子。

“等我真成了炼金术大师我他妈的就去把喜马拉雅山给点了,然后把金山卖掉摇身一变变成世界首富。”

“我靠……”芬格尔瞪大眼睛,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宋师弟你还真敢想啊,真不愧是S级,思想觉悟和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就是不一样。”

“这话说的,芬格尔师兄你不也在守夜人社区里捞钱吗?”宋泽说。

“那我也没敢想着去把喜马拉雅山给点了啊。”芬格尔啧啧摇头:“到时候别忘了拉师兄一把!师兄去帮你搬金子。”

宋泽笑了笑没接话,他又想起老唐说的“苟富贵勿相忘”,没想到芬格尔也深谙此道。果然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兄弟一样俗。

但宋泽并不讨厌;倒不如说兄弟凑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聊那种俗一点的话题,假使聊那些高雅的反而不像是亲切的哥们了。

“那必须的。”宋泽点头:“等我真学会点石成金,第一个就请师兄吃米其林。”

“米其林算什么!”芬格尔豪气干云地挥手:“我要吃你亲手点的金子!”

两人相视一笑,继续开动马力处理剩下的食物,宋泽今天晚上消耗了不少体力,所以吃得真不算少,但即使如此也不是芬格尔的对手。

从外形上来看,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个超级大胃王,在宋泽回来之前他就已经消灭了不少食物,但现在他居然还在全力开动,中途说要腾一下胃袋简单休息了一下,随后又把剩余的食物全部消灭了。

吃完这顿丰盛的庆功宴,芬格尔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宋泽起身找了第二个垃圾袋,而芬格尔居然也主动帮忙收拾起满地狼藉,油腻的餐盒和空啤酒罐被分门别类装进垃圾袋。

宋泽不由有些感动,自己前脚才提醒了他,他后脚就记在了心里,看来一个人只要肯变好,那就一定是个好人——哪怕这个人是芬格尔。

收拾完毕,宋泽走向他的柜子,准备把放着埃拉夫长剑的剑匣和自己带来的“僭越”放在一起。

两个剑匣都是黑色,只是埃拉夫长剑的剑匣上印着卡塞尔学院的校徽,而装着僭越的剑匣则要朴素许多。

就在他即将把两个剑匣并排放置的瞬间,一股异样的感觉突然从指尖传来。

——埃拉夫长剑正在剑匣中颤抖。

不是物理意义上的震动,而是某种精神层面的战栗,宋泽能清晰感受到剑中活灵传来的情绪——那是一种近乎于惊恐和畏惧的波动,仿佛遇到了天敌的野兽。

没错,天敌。

不是那种觉得能稍微碰一碰的对手,而是完完全全的天敌,绝对的克制与恐惧,生命把恐惧写进基因里,让你别想着还手,你应该感到恐惧,觉得赶紧逃跑才是第一要务。

就好像你会爬树我也会爬树,你会游泳我也会游泳,而且爬得比你快游得比你远,牙齿比你尖爪子比你利,在看到天敌的那个瞬间你就知道你输了,而且连一点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可埃拉夫长剑已经是牛逼哄哄的炼金刀剑了,五十年来没服过一个混血种,有什么东西是连它的活灵也会感到恐惧的吗?

“宋师弟,怎么了?”芬格尔注意到宋泽突然僵住的背影。

宋泽没有回答,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那股情绪吸引了。

埃拉夫长剑的活灵在畏惧什么?

宋泽看了看自己的柜子,除了简单的洗漱用品之外就只有僭越的剑匣。

难不成是僭越吗?可那把剑明明连活灵都没有……

——不,真的没有活灵吗?

宋泽又想起了那个在高架桥上的雨夜,在老唐的手里,这把据说是从市场上淘来的剑如虎似龙,也正是老唐指出了这把剑的名字。

——“这是古希伯来文……‘僭越’的意思,就是越权行事,做了原本自己无权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