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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少年呐喊终无用,杨龙屈膝拜权贵

呐喊。

对于少年人来说,不单单只是愤怒情绪的宣泄,更像是用尽全身气力和气势,对外界的一种对抗。

这种对抗,往往具备一些作用。

杨小七记得,自己第一次鼓起全身气力,目眦欲裂地呐喊,就起到了奇效。

那是一个比自己高上一个头,在白杨村里称王称霸,外号叫做“大壮”的村长家的孙子。

当时,大壮正在欺负一个寡妇家的小女娃,指着小女娃的鼻子,骂其是“没爹的野种”。

杨小七也早早就没了爹,连娘亲的模样都记不清,也常常被人叫做野种。

看着小女娃被推搡、被嘲笑,哭得撕心裂肺,杨小七的胸膛里突然炸开一股无名火。

他几乎是本能地冲上前,目眦欲裂地朝着大壮怒吼,那声音里带着从未有过的狠劲。

让他意外的是,大壮和身边的坏孩子竟真的住了手,他第一次从同龄人的眼里,看到了恐惧与退缩。

第二次,是镇上一个地痞流氓。

那二流子一日偶然闲逛到了白杨村,见到了正在小溪边浣洗衣物的丽娘,便起了轻薄之心,却碍于有贼心却没贼胆,便只能逞口舌之利。

那无赖每次见到杨小七,总嬉皮笑脸地自称“姐夫”,言语间满是龌龊。

直到有一天,杨小七忍无可忍,朝着那流氓怒吼,揭穿其龌龊的心思。

那无赖脸上的尴尬和荒唐逃离的背影,杨小七到现在还记得。

……

杨小七总在想,为什么偏偏是自己的呐喊有用?

他清楚记得,小女娃被欺负时也愤怒反驳过,但大壮他们笑得更凶;那个青皮无赖也不是善茬,曾在醉酒后与人动刀,捅伤过外乡游子。

“我杨小七到底哪里跟别人不一样?”

杨小七这样想着,心里有些骄傲,又有些忐忑。

直到一天黄昏,他爬上镇上从中间裂成两半的城墙,远远看到龙门关外,有大片黑色的影子在集结。

紧接着,一声苍凉的嚎叫传来,即便隔了很远,那声音里的威慑力仍让人忍不住心生退意。

城墙角落里,靠一张破草席度日的老乞儿告诉他,那是狼王的叫声。

狼王是狼群里的头头,就像芸芸众生里总有人与众不同,鹤立鸡群。

……

那一天,杨小七得到了答案。

他就是芸芸众生中与众不同的那位。

所以,他要跟大刀龙学刀。

学了刀,入了武道,他不但能够保护姐姐,还能功成名就,成为比肩大刀龙,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江湖豪侠。

……

杨小七的确在怒吼,用尽了全身的气力,眼中有火,心头亦有火。

他的胸膛在剧烈起伏着,隆隆的震动声好似战鼓一般填满了一对招风耳,就连兵甲摩挲声下藏着的隐隐耻笑也被盖了过去。

他乌黑的眼睛像是幼狼一般,死死得盯着自称龙门关戍边校尉的马走阳,以至于让他没注意到大腹便便的朱百夫长下了马,摩拳擦掌朝他走来。

“小七!”

一声凄厉的叫喊在耳畔响起。

杨小七还没分清是先触到额间的温热,还是先被姐姐丽娘揽进怀里,直到看见那条染红的手帕,他才知道自己被开了瓢。

他想站起身来,接着怒吼,身上却没有力气。

他抬起眼帘,想透过马匹间的缝隙,去与那不知为何驻足良久的魁梧身影眼神相交。

但那位他平日里最为仰慕的龙大哥却始终没能将全部的身影显现在他视野中。

“哪来的贼娃子?竟敢咆哮守关校尉!这一拳俺老朱是收着力气的,让你长长教训。”

老朱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眼神冷淡,驻足四顾。

隔壁原本推开一半的木门,见状后又缩了回去。

“校尉大人赠予你的,可是难得的好姻缘。”

老朱抱臂胸前,咄咄相逼,“能攀附上那等煊赫人物,说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也不为过。”

“小七,你怎么样?别吓姐姐!”

丽娘哭得梨花带雨,手里的手帕死死按在弟弟的伤口上,指节都泛了白。

对于百夫长的羞辱,她充耳不闻。

“都说了收着力,死不了。你哭个什么劲?”

百夫长老朱骂骂咧咧,“说起来,你还得感谢俺老朱。这小子忒不知晓天高地厚,什么人都敢抻着脖子叫唤?”

杨小七听到了姐姐的呼喊,他想回应,却半天出不来声。

他半阖的眸子也看到了老朱丑恶的嘴脸,想呵斥,依旧不得行。

呐喊失去了作用,就再也喊不出声了。

迷迷糊糊间,杨小七想起了一些过去的画面。

五岁时,他帮寡妇家的小女娃出头时,手上握着一块石头,他原本握着两块,只是第一块砸向了大壮的脑门,虽然偏了,吓得那胖小子尿了裤子。

去年,他朝着那自诩为自己姐夫的无赖骂骂咧咧的时候,刚与人比试完的杨龙正好在摸他的脑袋。

他忽然懂了,呐喊从来都只是呐喊。

顶多能壮壮声势,和真正的力量,半点儿关系都没有。

……

自诩半个父母官的马走阳,仿佛没看见手下恶卒殴打孩童。

他只漫不经心地扬了扬马鞭,吐出一声“晦气”,便调转马头,朝着另一侧走去。

“你便是那‘大刀龙’?”

马走阳居高临下打量着眼前身形体魄不输自己的汉子,不咸不淡道,“在本校尉治下的龙门关名头不小。”

沉默片刻,杨龙深吸了一口气,将落在姐弟身上的目光收回,瓮声瓮气道:“江湖虚名罢了。”

马走阳打马绕着杨龙走了一圈,马蹄踏在地上的声响,像敲在人心上。

“有这般武道修为,不想着在军中建功立业,反倒天天与人比武。就这点志向?”

“沙场无情,我杨龙这点微末伎俩,还没自负到能杀蛮立功。”

面对马走阳的试探,杨龙始终目不斜视。

就连方才因少女被辱、少年被打而握紧的拳头,也在话音落下时,悄然松了下去。

杨龙清楚,方才那一口气吐出的,是自己残存不多的骨气。

可在这燕云之地,民又怎能与官斗?

更何况是马走阳这种手握兵权的校尉。

……

“这话倒也实诚。”

马走阳听后只是一笑。

他今年虚岁四十五,早年也是在三关险地摸爬滚打的无名小卒。

若非自己有些勇武,又得了运气眷顾,跟着一位投笔从戎的儒将,哪有今日的地位?

那位文官转武将的上司,后来凭军功封侯,成了燕云“一王四侯”中的定远侯。

虽不及后来仅两年就飞速崛起的“兰陵侯”,却也是一方权势。

马走阳能捞到龙门关校尉这个肥差,靠的正是早年跟在未发迹的定远侯身边冲锋陷阵攒下的香火情。

若不是新任中郎将余关由拓北王点名起复,还掌管着蓟州边防事务,他本可凭着定远侯的路子高枕无忧。

可“县官不如现管”,那中郎将是旁人门庭的人,他马走阳想继续在龙门关捞偏门,总得交份投名状。

马走阳能有今天,运气占大头,这份审时度势的眼力劲,也起了不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