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这帮校尉,一个月的饷银连乱七八糟一起算上也不过二两银子,程煜这一出手就是三钱,搞得他们还真是一个个根本不敢伸手。
程煜也是随便惯了,不管是现实世界还是在这个虚拟空间里,他随手一掏就是几两银子,今天这还算是收着的,完全就没想过在这个虚拟空间的时代背景下,一个普通家庭的年收入才多少钱。
就好比他一个捕快,实际上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俸禄的,按月发放的叫做工食银,具体数目,大抵要根据这个捕快所在的地区来定。富裕的地方,加上县老爷人又比较体恤下属的话,就多一些,要是遇到比较穷苦的州县,那就很少了。当然,朝廷对这个还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大抵是一年不能低于十两银子。塔城比较富裕,包知县又是个好人,是以他给手下三班衙役都有二十两一年的规银,而三个班头,每月还有另外一两银子的私俸,这个私俸,就纯粹是包知县从自己的收入里分给三人,为的是让他们能尽心尽力的管好这三个役班,毕竟,铁打的衙役流水的老爷,一任知县统管全县,但若是手下衙役不配合,你总不能把他们全杀了,即便你想杀也得有人听你的呢,所以,在某种程度上,知县和三班衙役的班头之间,也是相互钳制着的,是以知县宁愿自掏腰包也要给三班衙役的班头加点儿私俸。
而一个锦衣卫的校尉呢,朝廷倒是有明确的俸禄了,月俸是一石半的粮食,大致就是一两白银。加上层层发放下来的绩效工资,比如抓了人或者抄了家又或者潜伏成功之后的密探费等等,塔城这帮校尉,平均下来一个月也能弄个接近一两银子。这也就是塔城过于太平了,换成治安正常的地方,这笔钱还能翻一番,但塔城的校尉过的轻省,上上下下其乐融融,所以也谈不上谁好谁坏。
就这么两个群体,都是一个月到不了二两银子的收入,程煜今天这一出手,那就是接近二两,一个月的挑费全花出去了。
不对,不是接近二两,就是二两,刚才程煜赏了店伙计一块碎银子,加上这桌上十粒三钱的碎银,那就是整二两——几乎所有校尉一瞬间都想明白了这一点,于是看着桌上那些碎银子,愈发的不敢轻举妄动。
“你们干么四啊,嫌少啊?”
那名年长的校尉赶忙摆手:“程头儿说笑了,怎么可能嫌少呐,是么得这种规矩,办的本是公事,哪有小的们拿您的钱的规矩?”
“给你们,你们就赶快拿到,不要烦唻。我都讲过了,下午免不了要买东西,这些都是公事的必要花费,但是现在你们是抽调出来帮我们县衙办事的,总不能花了多少钱让你们自己先垫到,到时候找我们县衙报销啵?那才么得规矩呐,哪有锦衣卫的校尉找县衙报销的?所以,我先把钱支给你们,你们也就可以安心的替我们县衙办事了。少废话,快点儿收起来,再哔哔啰啰的,就是不把我当你们的兄弟,还有意思啊?”
这帮人听罢,这才相互试探着,最终把手缓缓伸向桌面,可谁也不愿意做第一个拿银子的人。
“诶,你们快点儿还行啊?尼玛,再拖下去,天都黑了。等于说你们中午没吃好,想磨蹭到天黑再吃我一顿还是的啊?”
这当然是说笑,但也帮这帮校尉彻底下了决心,各自拿了一小颗桌上的银子。
“好好好,这饭也吃过了,钱也拿过了,下午在街上打听的事情,就拜托诸位了。”
“程头儿您就放一百个心吧,指定把您想找的人给您挖出来。”
看着十名锦衣卫的校尉鱼贯下了楼,程煜也便走出雅间,跟着下楼,把饭钱给结了。
这些校尉一出了德兴楼,立刻就四下散开,就仿佛他们从来都不认识一样。
很快,不见踪影,程煜知道,这十个人今天下午能打听出来的东西,恐怕比整个县衙以及整个锦衣卫所的都还要多。
该安排的人都安排完了,该布置的也都布置的差不多了,程煜想了想,决定再去趟义庄。
昨天他就已经有了推断,费林把全县的锦衣卫都派给了曹正督办这次的命案,其中包括另一名小旗黄平的直属手下们,这也就是说从昨天开始,黄平这个小旗就成了孤家寡人,最多身边还给他留了三两个供驱使之人。现在的黄平,能够支使的,也就这寥寥可数的几人了,充其量再加上本就值守义庄的那几名轮班校尉。可就那几位,除非原本就是黄平的下属,若是隶属曹正的,只怕黄平也使唤不动他们。
这样的黄平,留在卫所那就真叫一个碍眼,所有校尉都出去办事了,就你闲在卫所里,哪怕这个闲是因为费林自己下的令的缘故,可你就不能主动一点儿去找找线索么?可真要去找线索,他就那么俩人,这塔城十万余人,你就算把他腿跑细了,他又能跑出点啥来?甚至他还得防着自己插手案子会被曹正弹劾的危险——他心里也一定很清楚,无名小旗,四个都是费林亲手提拔的,都是心腹,只有自己一个人是外人,真要为了这种事被弹劾,费林治他个逾矩之罪,他也是无话可说。
所以,程煜断定,黄平除了呆在义庄根本无处可去,不让查案,多检查几遍尸体总可以吧,说不定又能发现些遗漏的线索呢?哪怕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总比什么也不干的强。并且,正常人的办案心理,肯定也还觉得,哪怕是两具无名尸体,也保不齐会有人来认尸,又或者,凶手、贼人保不齐会想来打探一下官方的办案进度。守株待兔当然很蠢,可现在的黄平,除了这些又还能做些什么呢?
跟这位黄平,程煜也算是间接的打过交道,这会儿自己横竖无事,倒是不如去会会这位黄平黄小旗,程煜也很想知道,这个人到底是正义感过甚,还是一根筋老古板,又或者是另有所图,所以才会在孙守义被大赦之后第一天回到塔城,就急吼吼的跑来县衙门关照,让县衙盯紧了孙守义,不能再给他犯案的机会。
且不说孙守义五年前那事儿,明眼人都能看出他根本是无妄之灾,就算孙守义真的跟那些盗墓贼有牵连,那也已经被赦免了。关键是你一个锦衣卫,最主要的职责不是社会治安这一块儿啊,而是监督百官监察民情,你防的应该是暴民,而不是一个偷坟掘墓的地老鼠啊。
黄平显然也是深谙这一点的,否则他就该直接上门找孙守义面对面的亲自跟他说这些警告的话了。他显然知道这事儿归官府方面管,所以他才去找的县丞,可既然是官府的事儿,你横插一杠子又是为什么呢?
是以当程煜被庞县丞喊去交待这些的时候,他对黄平这人就已经起了疑心,否则也不会有意在曹正面前透露这些,也是想让曹正将此事汇报给费林,再让费林敲打敲打黄平。
之所以不是自己跟费林说,是因为哪怕程煜和费林也是老相识了,可他们之间的关系必须定位在木二哥和煜之之间,一旦牵扯到公事,那就得公事公办。像是这种公司混杂的情况,程煜若是自己找了费林,那从此以后怕是也就再不会有木二哥这个人了。
而让曹正转达,一来这是曹正的本分,二来费林也会明白,这根本就是程煜有意为之,但却又极有分寸,是以不会有任何的不悦,反倒会觉得程煜识大体知进退,以后可以更加放心的用木二哥的身份跟他继续保持来往。而且这样的话,费林敲打起黄平来,也会更加下力气。
走了半天,程煜也是微微叹气,心道这明朝其实也挺好的,但最讨厌的地方就在于没有好的交通工具。自己若是安安心心做个富家翁也就罢了,天天出门还能马车驴车伺候着,哪怕慢点儿好歹不费鞋啊。可现在,这两条腿就仿佛不是自己的,一会儿城北,一会儿城南,这会儿又要往城东去了。对此,程煜也只能暗搓搓的琢磨,等这个案子结束,老包顺利退休,老子就让他在退休前把我的籍给我改了,倒不是为了考什么功名,而是把这该死的捕快的职位给辞了。当初做这个捕快,大半也是为了有朝一日孙守义回来了,若是县里要抓他,自己是个捕快也好想办法帮他支应过去。而这起案子一旦解决了,孙守义的麻烦也就彻底没有了,程煜也就大可不必呆在县衙做什么捕头了。
可又走了几步,程煜哑然失笑,自己在这次的任务里,兼具本人和剧情中人的双重记忆,倒是有点儿对自己的定位模糊了。这个案子结束了,自己可就要回归现实世界了,别说这个临时搭建的塔城影视城怕是等程煜离开之后就被强拆了,即便是还留着,这里的程煜之今后的路要怎么走,那也是他自己的事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