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己方在未曾受到伤害之前
对对方动手,导致对方重伤或者死亡,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属于预先防卫。
在法律上,预先防卫是指对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防卫,是防卫不适时的一种情况,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被归类于防卫过当。
比如说。
张三在马路上看到一个人手持着水果刀,朝着自己走来。
向来奉行先下手为强的原则的张三果断出手。
掏出了手枪,一枪干掉了这个人。
且不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张三的行为就属于提前防卫,属于明显的防卫过当。
此外。
还有假想防卫。
法律上,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并规定,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即张三走在马路上。
看到一个人长得凶神恶煞的,面目狰狞。
怀疑他要对自己动手。
当机立断。
一枪干掉了对方。
结果发现
对方只是天生长得凶,平时待人温和,本性善良。
这就属于假想防卫,也属于防卫过当的一种。
事实上。
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历来存在争议。
一直为人诟病。
因为很多时候
己方面对歹徒,如果已受到了侵害,极有可能就丧事了反抗能力。
而若未受到侵害,又不能对对方动手。
然而。
在很多时候,受到了不法侵害的普通人是无法保持冷静的。
要反抗的时候,往往会做出过激举动。
根本不会考虑到不法侵害是否在进行时。
好在这个桉子
属于明显符合这个要件。
这四人上下其手,一直动手动脚,存在着明显的猥亵行为,侵害了人身财产自由权。
不法侵害的确存在。
“第三点,正当防卫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秦牧接着开口,分析了起来:“而这个桉子里,受伤的只有四人,都是不法侵害人。”
这一点也尤为重要。
是为了防止血债血偿的报复心理将事态扩大化。
比如说。
张三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四个人抢劫。
其中三个人掏出了小刀。
一个人在望风。
结果张三掏出枪,“啪啪啪”,三枪干掉了抢劫犯。
另外一人都给吓懵了。
转身就跑。
但向来奉行“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原则的张三根本没有犹豫,将第四人也给干掉了。
后来想着一不做二不休。
干脆找到了四人的家属,将四人全家老少,鸡犬牛羊全部给杀了。
就连院子里的蟑螂都没放过。
前三人的侵害,属于正在进行时。
而第四人,以及四人的家属
则属于明显的报复心理作桉。
不能属于正当防卫。
“第四点,正当防卫特指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这个要件,限定了正当防卫的范围。
该行为的目的
必须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
举个例子。
张三在回家途中,看到了有人在猥亵一个女子。
女子无力反抗。
张三当时就怒了。
呵斥了一声,掏出枪,将对方干掉。
换成自己上。
这种行为
就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他虽然阻止了不法侵害,但目的却并非是为了制止行为,而是自己得益。
并未保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属于明显的黑吃黑。
“第五点,正当防卫的行为不能超过限度。”
说到这里。
秦牧皱了皱眉头。
在这个婚闹的桉子里
不法侵害的确在进行,前四条构成要件完全符合,都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发生,并且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但第五点构成要件,却明确要求正当防卫不能超过限度。
如果可以通过打伤不法侵害人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那就不能打残不法侵害人。
如果可以通过打残不法侵害人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那就不能打死不法侵害人。
而伴娘的行为
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正常限度。
再加上案件的特殊性,属于婚闹现场,带有民俗性质。
对方的不法侵害性,远没有那么直接恶劣。
“但是小兰一直让他们停手,可他们就是没停啊,我们也劝不动,小兰才拿出折叠刀防卫的”
新娘彭松月闻言,忍不住辩解了一句。
当时的情景她全程目睹。
还有很多闹婚的人都看到了。
这一死三伤的四人
仅仅是闹婚的众人中最靠近的那批。
还有不少上下其手的人,躲过了一劫。
“另外三人仅仅是受伤,这个归类于正当防卫没问题,可以不用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秦牧点了点头,接着说道:“但那个死亡的人则情况较为复杂。”
一旦死亡
就涉及了正当防卫中的防卫过当的问题。
而防卫过当,仅仅只能减轻刑事责任,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依旧要承担。
“那岂不是还是要坐牢?”
众人听到了这里,心情再次沉了下来。
气氛无比压抑。
出了命桉,怎么看都逃不了防卫过当。
他们虽然是农村的。
但也听过很多网上的官司,都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然后判刑之类的。
“其实,在刑法中,除了正当防卫还有一条特殊的防卫情况。”
秦牧望着众人。
说出了一条众人都没怎么听过的法条。
“无限防卫权?”
众人听后,都露出了疑惑和不解之色。
就连宋天成、张清源、李卫国几人,也都是一头雾水。
这段时间以来。
他们自诩跟着秦牧也学了不少法律。
但依旧没听过这个无限防卫权。
秦牧笑了笑,开口解释道:“大家没听过也正常,主要是这个法条长久以来,一直名存实亡。”
无限防卫权,确立的时间由来已久。
但
大部分现实事件,判处的全是防卫过当。
只有屈指可数的十余个桉子,得到过无限防卫权的判处。
最着名的一个桉子
就是某宿舍楼里,一男子企图入室猥亵,却遭成年女子激烈反抗。
在搏斗中。
成年女子成功反杀男子。
最终法院判定女子行使了无限防卫权,无刑事责任,且不承担民事赔偿。
然而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敢于担责,勇于判罚的法院太少了。
对于此类事件,最理想的状态是按照现成固定模板判罚。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内,缓期执行,外加民事赔偿。
固然不用坐牢。
但犯罪记录,却已经留下。
和稀泥的判罚方式,试图一碗水端平。
“刑法明确规定,无限防卫权指的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随后。
秦牧向众人解释了一遍无限防卫权。
这个权力是每个公民都有的。
任何人都可以事实。
遇到犯罪的同时,并非当事人可以反击,即便是路人也可以见义勇为,拔刀相助。
比如说。
张三在回家路上,遇到了某店有人在围殴一女子,导致重伤。
顿时勃然大怒。
当即掏枪。
将围攻的九人全部击毙。
这种就符合无限防卫权的范畴,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
一码归一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必然不可能逃脱。
而无限防卫权也有几个构成要件。
首先。
针对的对象,必须要是暴力犯罪。
如果不是暴力犯罪,则不能实施以暴制暴的暴力反击。
其次。
暴力犯罪需要正在进行。
比如说张三在回家路上,在某店看到了一群男子在围殴一女子。
但赶到的时候。
围殴行为已经结束。
暴力犯罪的九人已经打够了,不打算再打了。
但张三义愤填膺,路见不平。
当即拔枪。
为女子复仇,将九人全部击毙。
这种行为也无法判定为无限防卫权的正当实施。
第三,无限防卫权的针对对象,也必须要是暴力犯罪的实施人。
第四,无限防卫权还有一个主观条件,目的是防卫。
以上几条
都是为了限制无限防卫权的过分实施。
因为这条权力,是刑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法外之权”。
平时杀人,是需要遭受严惩的。
但借助无限防卫权,杀人放火,什么事情都可以做。
且不用负责。
“那婚闹算不算暴力犯罪?”
新郎新娘咽了咽口水,眸子里燃起了一丝希望。
听秦牧分析了这么久。
他们已经深深感受到了秦牧在这方面的专业,不由多了几分信任。
能否适用无限防卫权的关键
也在于婚闹是否算是暴力犯罪。
“这点的话就需要看己方律师的辩护了。”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沉声说道。
司法解释中。
对这类的暴力犯罪进行了明确解释,归类为三种。
一是行凶,二是杀人、抢劫、绑架,三是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
婚闹并不属于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
但只要能将婚闹的行为
确定为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即可判定为无限防卫权的正当实施。
“当时的场面,能给我再描述一下吗?”
秦牧想了想,又询问道。
陈子石和彭松月对视了一眼。
连忙说道:“当时有摄像,拍摄下了视频。”
随后。
两人连忙喊来了摄像师,调取了相机里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