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芳公司采取了合作的态度,而较晚被消灭。
另一个有意无意的认知误区,是撇清“兰芳”与天地会之间的关系,甚至将之描述为竞争关系。
这当然是由于所谓“兰芳和国”,已经被拔高为了一面和旗帜。
将他的出身与一个帮派色彩浓厚的组织挂钩,实在是有侮这一定位。
然而,兰芳公司的天地会组织性质,却是又客观存在的。
为了自圆其说,愿意相信兰芳为亚洲“和”体制开拓者的研究者,会将兰芳公司的一些竞争社团,笼统称之为“天地会”。
并认定其天地会式的组织形式,只是向后者借鉴罢了。
尽管西加里曼丹并没有真正形成一个华人和国。
但说华人自1世纪中后期起,一直主导当地经济,及形成了稳定的华人社会是没有问题的。
需要注意的是,吸引华人前往西加里曼丹奋斗是西加里曼丹的金矿,此外还有部分金刚石矿。
不过这并不代表所有的华人社团,一开始都是从事采矿业。
要知道,一个聚集了数以万计华工及其家属的区域,粮食的供给本身也是一笔大生意。
尤其中国人的食谱跟当地土著有很大区别的情况下。
在绝大多数公司专注于采矿之时,部分华人开始注意到了农产品供给方面的巨大商机,兰芳公司便是其中的代表。
类似的商机在19世纪中叶的米国淘金热中同样呈现。
在绝大多数人把“金”理解为水中的砂金时,某个顺势发明耐磨帆布牛仔裤的米国人,也淘到了自己的“金”。
相比牛仔裤,粮食要更为刚需、更容易因垄断而扩张势力。
在采取结盟的方式,与其他采矿公司联手消灭自己在农业领域的竞争者后。
兰芳公司的势力得以迅速扩充,并开始染指西加里曼丹的矿业。
与此同时,意识到危机的其它华人公司,也开始分出人手开辟自己的农业基地。
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一个个的矿业公司,逐渐演变成了一个个结构齐全的华人小社会。
对于习惯于打造自循环经济的中国人来说,发生在海外的这一切并不难理解。
即使在21世纪的中国大地上,也还遗存有很多基于某项产品生产,比如钢铁生产、石油煤炭开采,而衍生出的一个个“企业型社会”。
这些大多为国家拥有的大企业,不仅拥有医院、学校,甚至派出所等社会性机构,甚至在人员流动上呈现出很大的自循环性。
只不过在政治结构稳固的中国,这些“企业型社会”并没有机会进化为nn罢了。
这个兰芳公司存在了约112年,从1776年到1年。
在这一个多世纪中,兰芳公司与其它华人采矿公司一起,在西加里曼丹打造了一个结构完整的华人社会。
由于没有更高一级的政治保护,西加里曼丹的“企业型社会”同时还衍生出了自己的行政、执法,乃至军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