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虽然不喜欢多管闲事,不过他也不希望自己的朋友一直沮丧消沉下去,尤其是自己唯一可以互诉的朋友。
“看来还得去托人打听瓦伦那边发生什么事。不过话说回来他喝了那么多的酒,我也没见他去茅房排解,居然趴一会儿就没事了,还嚷嚷着继续吃东西,这真让人捉摸不透”
酒馆的位置偏僻,加上现在的时间人们都在忙碌自己的事情,所以墨菲一路上没碰到什么人,神情也不像来时那样戒备,稍微放轻松了些。
因此他脚步虽慢,但他行进的速度不比来时慢多少。过了约定的胡同,兜兜转转,墨菲拐进一条巷子,它前面的那个路口便是北城的一条主干道。
“站住!”
一声身后来的大喊打破墨菲悠闲的步伐。
他回头拿眼一扫,发现那道声音并不是针对自己的。
只见两人一前一后,上演追逐的戏码。后面那个一身棕色的皮甲,身材高大,身上并没有戴着纹章或者治安队标志性的袖章,看起来像一个没有登记的佣兵。
而前面那人和他一对比,就显得穿着十分寒酸,只是一身麻布衣服,上黄下黑,浑身上下都显得有些破旧。看着年纪不大,身材瘦弱。
他右手还攥着一个鼓囊囊的小包,看到这,墨菲想明白这是什么事了,估计是他偷了后面那人的东西,结果被主人发现了,这才一前一后进行赛跑。
后面那人虽然壮实,但很明显奔跑并不是他的强项,他始终追不上前面的那个瘦子。
站在前面的墨菲思考要不要帮一把后面那人,眼睛又看了眼那个毛贼,却发现他腰间别着一个画有狼头的钱袋子,随着小贼的跑动不停上下翻腾,里面发出丁零当啷的声音。
墨菲也明白了是这小子偷走了自己的钱包,又想到自己刚刚的窘样,借着酒劲,心里的怒火“腾”就窜起来:“好家伙!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可让我逮到你了。”
他在心里打定主意,便转过身,两脚跨开,将两人宽的巷子占得满满当当,让毛贼无路可过。
跑在前面的毛贼见此也是急红了眼,破口大骂:“混蛋!快让开!别挡着大爷的道!”
后面追赶的人闻言,生怕墨菲胆小避开,也急忙开口:“小兄弟,别害怕,他只是个小偷,你帮我拦着,事后必有重谢!”
墨菲不为两人的话语所动,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很快那毛贼就到了他的身前。
那贼人看到眼前那人纹丝不动,看样子要拦住自己,心里一横想硬闯过去。
他左手不知何时掏出一把小刀,直愣愣地刺向前方那人的肚子,想要逼迫墨菲躲开,他确信一个路人不会冒着受伤的风险去拦截自己。
可惜他如意算盘打得再响,也没想到这个路人正是自己早上的下手目标之一,此时也是铁了心地跟他作对,更何况这人的身手比他强上很多。
墨菲见此不慌,两手迅速抓住攻击者的左腕,左脚在前成箭步,上身随时想要扭动想要来给毛贼来一个一个过肩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