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琦磨着林珑要逛街去,这次回来京城在叶家与权家两地停留过,早就腻味了,还是到街上逛逛好。
“姐,我们就去逛逛脂粉铺子嘛,看看人家卖什么货?”林琦找着理由。
林珑没好气地刮了刮她的俏鼻梁,“那走吧。”
林琦欢呼起来,这次出行只有姐妹俩以及香椽素纹两侍女侍侯外,还带上了匪鉴当护卫。
两人乘了马车到那繁华的街道上,就弃了马车徒步行走。
放眼看去,满街都是人头涌涌,林琦看得目瞪口呆,“京城果然还是京城啊,这人真多。”
“别一副土包子的样子,让人笑话。”林珑将她头上的纱帽拢好。
林琦热情地揽紧林珑的手臂,“姐,我觉得我们开脂粉铺子一定比在苏州赚钱,你看这么多人,我们苏州那是没得比。”
林珑但笑不语,拉着小妹开始逛起来,过了几天紧张的生活,这时候放松一下格外的兴奋。
两姐妹逛了一圈下来,匪鉴的手中提了不少东西。
在一间银铺前,林琦看上了一只做得栩栩如生的蝴蝶簪子。
“老板,拿这个给我看看。”
林琦话音刚落,另一道女声同时想起,她不禁抬眼看去,只见这名少女身穿紫色衣衫,并没有戴纱帽,被她大大咧咧拉着的男子一脸的不满,又不好推开她,脸色难看至极。
那个老板刚把蝴蝶簪子拿出来,林琦与那紫衣女子各执一端,谁也不相让。
林珑刚一回头,双眼就与那臭着一张俊脸的男子对上,双方一阵错愕。
那男子不顾紫衣女子与林琦的争执,走到林珑的面前,居高临下地打量她,语带不屑地道:“是你?你怎么回到京城了?”
因他的走近,林珑的面前笼罩下一片阴影,哪怕他比三年多前的记忆中要高大成熟了不少,这个人她自然一眼也能认出,不正是她之前那个姓沈的未婚夫嘛。嘴角一撇冷笑一声,不客气地回了一句,“这是皇城天子脚下,你呆得,我就回不得?”这人太把自己当根葱了。
沈之良的鼻孔不屑的一哼,这丫头是比三年前长得更好了,五官长开的样子颇为漂亮,初见时他也微微惊艳了一下,可这性子比起三年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实在讨厌之极,“林珑,别给我耍花样,你现在家道中落,自个儿知道自个儿的身世,要落魄也别到我面前来,怎么求我可怜你?”
林珑不怒反笑,这人眼睛长在头顶上吗?她这一身装扮虽然不是富贵之极,但也不是一般小门小户的女子穿用得上的,叶钟氏挑衣饰的目光那是不容人置疑的,“我看沈公子出门忘了吃药吧?现在像条狗般逮人就狂吠,实在让人不齿。再说我富贵也好落魄也罢,与卿何干?”不屑地斜睨他一眼,“好狗不拦路,你给我滚开。”
沈之良的脸色紧绷,林珑这副挑衅的样子让他相当不爽,三年前她在自己面前撕婚书的样子还厉厉在目,以至于一眼他就能认出她来,“别给脸不要脸,你现在求着我纳你为妾,我也还要考虑一二。想当初你我可是订过亲的,你若要落魄到别处去,别来碍我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