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法言说这座名为敦威治的古老城市究竟有何种异样。”
“若以正常的审美标准来看,敦威治说不上是穷山恶水,但这里的一草一木还是本能地让人感觉到恐惧。”
“就好像肉体与灵魂腐烂了几个世纪后所留下的……”
“嘿,大作家先生,好久不见!”
克拉特的自言自语被打断,是他的邻居珍娜,手里牵着一根宠物绳,正笑着朝他走来。
“汪汪汪——”
克拉特还没开口,但他脚边的贵宾犬已经活跃起来,它发出兴奋的叫声,然后和珍妮的宠物犬闹做一团。
他强行压下心中的不快,挤出一个笑脸:“好久不见,珍妮。”
说话间,冷风吹起,克拉特忍不住紧了紧自己的外套,敦威治已经开始入秋了。
身为敦威治的一员,也是这座城市最出名的恐怖小说作家,他最近正在头疼着新故事的构思。
克拉特想以现实为基底,创作一篇让每个人都心底发凉的恐怖故事,但冥思苦想了大半个月还是没有一条切实可行的思路。
无奈之下,他干脆出来散散心,顺带遛遛苏妮,苏妮就是他的宠物,一只大型贵宾犬。
在敦威治,最为出名的就是宠物业。
居住在这个不知有多少恐怖生物盘踞的世界当中,身为孱弱的不入阶生物,人类只能抱团取暖。
而一只可爱的宠物无疑会给人们带来巨大的心理慰藉。
在这里,养宠物不单是一种心理安慰,同时还是身份象征。宠物越是高贵,就越能说明自己在这座城市中的地位越高。
像克拉特的贵宾犬就是高贵的象征,他总是对外宣称自己花了好多钱才托人买到了这只纯白犬种。
在敦威治,这就是上流社会才能养得起的名贵宠物,带出去时会有很多人愿意和克拉特攀谈。
就像珍娜。
从前的克拉特十分享受他人的追捧,说不定还会顺着杆子爬,邀请对方来自己的家中喝一杯。
但现在的他只想远离喧嚣,安静地散步,好好琢磨一下自己新书的开头到底要怎么写!
于是,和珍娜简单打过招呼后,克拉特便牵着苏妮远去。
为了避免无意义的社交,他专门挑选了一条无人的偏僻街道。
走着走着,克拉特的脚步突然慢了下来,看着街边的一家店铺,自言自语:“这里以前有古董店吗?还是新搬来的?”
他似乎记得十多天前这里还是一间荒废店铺才对,半个月没来,竟然变成了一家古董店!
或许是出于好奇,又或许是出于灵感收集,克拉特踏了进去。
毕竟古董意味着故事,而故事总是吸引人的,尤其是他这种小说作者。
进屋之后,克拉特只觉得这间古董店的实际面积似乎比在外面时看起来更大,里面零零散散地摆着很多物件。
有些他能叫出名字,有些他叫不出来。
整个古董店看起来有些乱,就好像刚搬来不久似的。
最显眼的要数店面中间处那根屹立在地上的柱子。柱子通体白色,不知道材质,但看起来就极其珍贵。
“真是可爱的狗狗,你好呀,苏妮!”
身旁突然出现的声音把克拉特吓了一跳,猛地回头,只见自家宠物旁边蹲着一道黑色的倩影。
对方一副中世纪贵族打扮,身上穿着有些夸张的黑色哥特风格连衣裙,头上也戴着黑色蕾丝帽,看上去就好像哪里来的贵族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