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迪诺佐给我电话了。”
这应该是约翰逊最想听到的一句话。
他马上坐直了身子,追问道。
“什么时候打的?他在哪里?现在过得怎么样?”
公子哥最怕的就是如霍格所料,汉密尔顿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直接将迪诺佐灭口。
和这位老兵接触这么久,双方早就成为朋友,尽管他不相信一个哪怕是退役了以后,还坚持锻炼,保持自己体能,而且做事很有条理强人,会这么简单就被干掉。
但作为警察,见识了太多这个社会恶的一面,约翰逊又知道,这种团伙中,为了自己脱身,灭口那是常事。
在这种纠结的态度中,他今天下午一直让自己保持忙碌的状态,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想去想那些最坏的情况。
霍格回家以后,他也没有追问相关线索,就怕听到坏消息。
现在至少知道活着,就安心了,他更关心老友过得好不好。
“就在下午我去了王室酒店后,汉密尔顿一行人,已经被我一网打尽,罪案处的人正在加班加点地审讯,根据他的口供,将漏网之鱼也一并捉拿归案。”
这也是一位公子哥的老友啊,虽然关系不如迪诺佐那边亲密,但听闻对方如此下场,约翰逊还是有些唏嘘。
“你说他这是图什么呢?据我所知,唐顿伯爵给员工的薪资并不低,他哪怕是正常上班,一年都有数百金盾,就算是汉斯警监的工资可能都没他高。”
“加上王室酒店的各种福利,汉密尔顿作为安全主管,论收入,在新堡绝对算有钱人。”
“可他为什么还是要沾染上这些?”
前世霍格看过了太多欲望最终把自己吞噬的例子,所以他就没这么多不解。
“现在还在审讯过程中,如果你有疑问,明天上午可以提审他,依我看,和凶杀案一样,无非就是金钱和女人。”
“王室酒店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都是顶级的酒店之一,来往的非富即贵,和这些人接触,想要保持一个好的心态,不被他们所影响,可太重要了。”
霍格这话,约翰逊没法接啊,他就是含着金钥匙出生,从小在物质条件上,基本上可以说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从来就没有普通人那种望而不得,心痒难耐的感觉。
但他还是想到了一个例子,询问霍格道。
“你也是普通人出身,为什么没见你心态有什么失衡的地方啊?”
霍格环顾四周,不经意地淡然道。
“我一个月的稿费,就能买下这套房子,我心态需要有问题吗?”
少爷听完都想抽自己几下,明知道这家伙是怪胎,看似随便写的小说,能够风靡整个世界,还多嘴问这些,那不是自取其辱吗。
“早点睡吧,明天还有得忙,虽然有重案处帮忙,但是对汉密尔顿的审讯,可能需要我们两个上了。”
“迪诺佐那边你也不用担心,听声音,他过得还不错,应该是早就有所准备。”
听到这个,约翰逊才算彻底放心,人活着就好,更好的是还活得不错。
“他确实是这个样子,干任何事情都有一个预案,这次也不例外。”
“但我还是想不明白,缺钱的话,可以找我啊,又不是没和他说过,可是为什么要干那些事情。”
霍格耸耸肩道。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到时候你去问他呗。”
“我在电话中已经和他表达了,在有你参与的情况下,见面谈一下的想法,迪诺佐应该还在犹豫。”
“不过我听他的语气,应该不会拒绝,按照我的预估,应该明天就会回话。”
“那可太好了!”
约翰逊开心到轻轻地鼓掌。
“那还不赶紧去休息!”
霍格正好把厨房收拾完,洗漱都懒得弄,叮嘱了一句后,回房倒头就睡。
王室酒店的东西虽然好,寝具感受得出,都是顶级品质,可终归不是自己家,而且现在霍格家中的这些东西,可是都是公子哥从家里弄来的。
伯爵家的这些家具用品,质量说不定比王室酒店还要好,反正霍格沾到枕头就睡,一夜无梦,直接睡到大天亮,被早上窗户照过来的阳光晒醒。
看了下时间,生物钟还是很准时,刚到七点,只能说晚春的太阳就是升得快。
打开房门,公子哥比他起得还早,都已经洗漱完毕,就连制服都穿好了,看到霍格就催促道。
“怎么这个时候才起来,赶紧的,一起去王室酒店,罪案处的那些人应该都熬了一个通宵,轮到我们接班了。”
霍格动作很快,不到十分钟后,两人结伴出门,巡警二队的那辆汽车,差不多快成约翰逊的私家车,就停在楼下,霍格也算提前体验了一把未来出门就开车的生活。
王室酒店依旧繁华,人来人往,虽然三楼的套间出了事,并没有影响它在其他人心目中的地位,大家提起豪华,舒适,气派,第一个想到的还是这里。
而且酒店的套间也不止三楼,作为超豪华酒店,还有各种特色房间,以满足世界各地来的顾客。
与以往不同的是,除了门童以外,酒店大门处还站了两名警员,看到约翰逊,马上立正敬礼。
“警长好!”
少爷点点头后,还没忘了聊上两句。
“辛苦了,等案子办完,回到巡逻二队,给你们换下班,少巡两次街。”
“谢谢约翰逊警官!”
巡警天天风吹日晒,能够少出两次外勤,那就和过节差不多,自然开心了。
踏入酒店,霍格还看到了熟人,皇家侍卫少尉费舍尔正穿着便装,站在大厅的一个角落,打量着来往的人群。
很明显他很不适应身上的服装,时不时地扭动下身体,调整下站姿。
看来是把汉密尔顿打掉以后,女伯爵不放心其他人,怕又出一个内鬼,干脆让最忠诚的皇家侍卫负责安保工作,大材小用是肯定的,可特殊时刻,只能这样了。
随后还在其他角落看到了费舍尔的手下,他们是把这里当成一个护卫场地了,隐隐将整个大厅围在中间。
费舍尔也看到了霍格,有任务在身上,也只能微笑算是打招呼。
霍格微微点帽回礼后,带着约翰逊上到三楼。
走廊上很安静,霍格不知道出了这种事以后,除了巴斯夫以外的其他人搬走没有,这位子爵大人还留在这,多半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嫌疑。
进了305以后,就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场景,人声鼎沸,多亏隔音不错,才没有吵到其他人。
一晚上不见,房间里面的格局就发生了大变化,办公桌被临时改成了一个个小的审讯点。
从罪案处警员们黑眼圈,还有旁边那有着一圈圈黑渍的咖啡杯,都表明已经忙了一晚,他们对面那些高斯特团伙成员,也被磨得有气无力。
即便是到这种程度,警方还要强打着精神,一遍遍地确认。
“你看看,这个说得对不对,三月五日,是通过你的手,给503房间的客人送去了一袋白色粉末。”
“你不知道那是什么?”
“听不懂话吗?我说过那是什么没有,我只是说事情的经过有没有问题,那是什么东西,我们会对比证言证词来互相印证,不是靠你们信口胡说就能决定的。”
“对的话,在这份口供上签字,并且写下这几句话。”
“以上所述,均为本人所言,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
“什么,你不识字?那你怎么干活的,拿薪水的时候总要签字吧?”
“我把这几个字母写出来,你照着画都行,然后在这里按上手印。”
霍格听了一会儿,都觉得头疼,高斯特这个团伙,主打的就是混搭,什么人都有,这两位审讯的就是一位看上去五十岁的保洁大妈,身子骨虽然硬朗,但是在逻辑思维上,明显有些不行。
两位警员也只能强打着精神,给她复述,同时一步步引导对方完成口供。
这个案件必定会万众瞩目,相关口供说不得要过内政部的审查,谁都不敢怠慢,怕出问题。
比如说现在,马修斯的房门被猛然拉开,警督举着一份口供就开喷。
“保罗,科瑞特,看看你们两个写的什么鬼东西,时间完全对不上!证据链和其他人的完全错位,其他两份口供,说的是去年九月二号,管制强制被送进来,交到你们审讯的嫌疑人手中。”
“可是看看你们的,怎么写的十月二号!”
“就这种文件,一旦上了法庭,被辩护律师看到怎么办?以那些讼棍的性格,这么轰动的案子,肯定会有不少想出名的,哪怕是免费,也会争取机会,帮这些人辩护!”
“我对你们的要求,一直是严格,认真,现在哪怕是稍微慢点也没关系,但不要上了法庭,或者是到了检察官那边被打回来!”
约翰逊看得是于我心有戚戚焉,太对了,就是这种感觉,这才是真实的警察生活。
霍格那种只管探案,追查线索,其他什么都抛给别人的做法,在约翰逊看来,是天才的特权。
普通的警员,每天干的不就是这些,日复一日地和嫌疑人对话,录口供,进行繁重的文书工作,然后还要上庭当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