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眼前这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狗呢?
一盘红烧排骨不够吃,居然又吃了第二盘!
人不如狗。
小廝盯著小熊,那眼神恨不得要从它的盘子里抢食吃。
护食的小熊抱著盘子,背对著小廝继续啃了起来。
“谭大哥,我的病也养得快好了,我想回家了。”燕凌忽然开口。
谭瑾道:“九行,你不用著急回家,就在京城好好养养。”
“你的身体是好了,可是你还没记起往事呢,你的事情,我已经压住了,你爹娘都不知道你失忆的事情,你现在就这样回去,岂不是让他们担忧?”
谭瑾给出的理由合情合理,就这样,燕凌又答应在京城住下,他道:“那我家以前的生意呢?”
“以前你爹娘想让你接管家里的生意,可惜啊……”谭瑾摇了摇头:“你当初还和我抱怨,说你不喜欢从商,只喜欢习武,喜欢四海为家,你家里的生意,自然是你弟弟在打理。”
“哦。”燕凌垂著眸子,视线若有似无地扫向一旁的小熊,小熊吃得欢快,对於燕凌心底的想法,那是一点都没有察觉到的。
就知道吃。
燕凌心底无奈,琢磨著该怎么借小熊传信给丫头呢?
“九行,你武艺高强,有一份差事,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谭瑾高兴地说道:“这份差事,普通人还得不到呢。”
“哦?”燕凌一副好奇的样子:“什么差事?”
“御林军敢死队,你可感兴趣?”谭瑾笑眯眯地看著燕凌道:“你別小看敢死队,听著嚇人,可实际上,敢对皇上动人的人,真没有,所以,也就是一个閒职。”
谭瑾分析道:“你在敢死队里做得好,还可以往上提拔成带刀护卫,御前统领,天天都能见得著皇上,这可以別人求都求不来的职位。”
谭瑾一副为燕凌好的样子,如果燕凌真的只是一个失忆的人,只怕要对他感恩戴德了。
沈九行说得好听点是四海为家,说得难听一些,那就是家族的弃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谭瑾这个好兄弟,好朋友处处为他著想,只怕是为谭瑾拋头颅洒热血也是连眼都不带眨的。
“谭大哥,这般好事,怎会轮到我?”燕凌一副疑惑的样子。
“自然是替你爭取来的,你就说,愿意不愿意去。”谭瑾看著他,目光中带著鼓励道:“九行,我知道你是一个心中有抱负的人,绝对不愿意像从前那样碌碌无为地过一生的,等你立了功,就能替沈家光宗耀祖,你爹娘也会为你而骄傲的。”
“我去!”
燕凌一副激动的样子,就连酒都多喝了一杯,直到快吃完的时候,他装作醉了趴在桌子上,最后又抱著狗,把它当成人了。
“我一定会光宗耀祖的。”
“一定会的。”
燕凌摸著小熊道:“谭大哥,你真是我亲大哥。”
“相爷,他醉了。”小廝在谭瑾耳旁低语著,他的脸颊通红,醉眼迷离的。
“是人是狗都分不清了。”
谭瑾吩咐人把他送回家,就离开了,至於那条狗,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谭大哥,谢谢你。”
燕凌抱著小熊就一直在说话,小廝看著满桌子的好菜,还剩下一大半呢,他可捨不得浪费,燕凌悄悄从手腕上扯了红绳,往小熊脖子上一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