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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出版小说的计划

中途离舞惊鲵胡夫人弄玉等女也过来看了看,觉得有些无趣,和成蟜说了几句就去一边,拉着惊鲵追听诛仙。

惊鲵本来想出卖成蟜,却被成蟜传音,不得不放弃。

喝了一壶茶水后,给离舞弄玉焰灵姬胡夫人等人,继续讲了起来。

下午。

纸浆冷却好了。

本来下一步,需要用平板式的竹帘把纸浆捞起,过滤水分,形成纸膜。

不过这些需要有技巧熟练的工匠去做。

成蟜索性让白凤和墨鸦用内力操作。

这两个小鸟内力控制水平不错,适合做精细活。

听完成蟜的指点后。

白凤和墨鸦面面相觑,本来还以为不用在咸阳城内到处跑着收集情报,能清闲一天。

谁知道,还真有活计等着他们。

虽然内心极为抗拒,但做起事来还是很快的。

墨鸦小心翼翼用内力在纸浆上剥离一层薄薄的纸膜,放在平滑的石板上。

一连十数次,让墨鸦额头上浮现出汗珠。

一部分是天热,另一部分是用内力剥纸膜,极为耗费心力。

成蟜微微摇头,幸好自己只是做样品,这一步需要培训熟练工,用竹帘。

速度虽然比不上墨鸦,但胜在简单,可复制。

白凤眼疾手快,把墨鸦剥离出来的纸膜,小心地,先用木板压住,又搬来一块大石压上去。

把纸浆上的水分压除。

过了片刻,在成蟜的命令白凤把石头和木板拿掉。

破了五张,在接受范围内。

然后让阿狸把焰灵姬又喊了过来。

焰灵姬不情愿的过来,正听到兴头上,对接下来的情节心痒痒,却被成蟜叫了过去。

“把这些纸膜烘干,注意,别点着了。”

焰灵姬深吸一气。

得益于之前给成蟜做火疗,对这些细活,也比较熟悉。

在付出烧了三张的代价后,剩下的纸膜被烘干成型。

成蟜摩挲了一下,泛黄、带着一点褐色和竹绿色、且粗糙至极的纸张。

满意的点点头,自己推算的没错。

幸好自己也是参加过高考的人物,对于物理化学还是会一些。

加上知道一些造纸术的步骤,还是做出了残次品。

拿着六张成品,成蟜轻轻吐了口气。

他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

到时候把印刷术也点出来。

把惊鲵和焱妃写好的小说署名出版。

丰富一下古代人民的精神生活。

虽然依旧有大部分百姓买不起,但至少有说书人和游侠可以传说。

听个乐呵也行。

到时候再把后来的经典的小说,慢慢出版。

说不得也能混个网文先祖当当。(来自作者的恶趣味)

天泽看到成蟜折腾他们大半天,就搞出了个这么玩意儿。

不禁在心里鄙视成蟜,真是没事儿找事干。

这种垃圾能有什么用。

百毒王和驱尸魔倒没什么想法,结伴离开了,他们才懒在关心成蟜想什么做什么呢。

至于白凤和墨鸦,在完事儿那一刻,就赶紧溜走了。

今天做的事,太有损他们英俊的形象了。

而焰灵姬,仅仅只是看一了眼,觉得怪怪的。

也没心思多问,高高兴兴去找惊鲵听诛仙去了。

短短一会儿,估计惊鲵给离舞弄玉她们讲了不少。

晚上得去找离舞补回来。

是夜。

惊鲵小心的拿着这粗麻纸张,低声道:“就是这东西?能替代竹简?”

成蟜笑呵呵,也不解释,拿起惊鲵写字的毛笔。

沾了些墨水,在纸上写上了诛仙二字。

惊鲵微微蹙眉,墨水在纸上不受控制的向四周扩散。

虽然幅度不大,但很影响观感。

成蟜却没什么失望,这纸洇墨很正常。

能看得清字,有这样的效果,已经让他惊讶,以至于有些自得。

第一次造纸就能写字,可以了。

“明天我带着它去王宫一趟,先让王兄生产一批出来,等到技术成熟后,做些精致的纸张让你用来写小说。”

惊鲵心里很甜蜜,微微点头:“既然这样,我再等等,先和离舞焰灵姬她们讲故事。”

成蟜偷笑道:“她们还不知道我吧?”

惊鲵无奈道:“不知道,我没说。”

她今天一直有冲动,想要和离舞焰灵姬胡夫人弄玉她们说,这是成蟜讲的。

整整喝了三壶焰灵姬亲自泡的茶。

早知道昨天在成蟜离开后,就不和离舞和焰灵姬讲故事了。

她今天说的话,估计比她一年加起来说的都多。

成蟜乐呵道:“你可千万别漏了嘴,不然我就惨了。”

惊鲵没有搭话,试着用毛笔在上面也写了两个字——成蟜。

由于蟜字笔画太多,加上洇墨,很难分辨出来蟜字。

成蟜轻叹道:“还是需要改进,能达到雪纱纸一多半的水平就可以推广使用了。”

改进造纸术不难,只需要大量实践总结,就能做出合格品。

之所以选择这个时候推广纸。

有惊鲵写书的缘故,还有一层更深的考虑。

有他在,秦国统一七国,绝不会再用二十年。

若是一切顺利的话,他有信心,十年之内就能灭了六国。

唯一的考虑,就是善后工作。

其一是粮食。

其二是管控。

不能如历史上,大量使用六国之人管控六国。

到处起火,到处平叛。

而有了廉价的纸张,至少宣传方面,可以大幅度推进。

人啊……

成蟜越想越头秃,发现想不付代价统一天下,基本上不可能。

他对于六国之人,压根没什么偏见。

毕竟在后世,依照七国现在的地理位置,那就是陕西老铁、河南老铁、山东老铁……

哪怕是百越,那也是广州老铁、苏州老铁……

没有现在各国的偏见。

也很难产生偏见。

他还是心不够冷,无法用各种后世邪恶的战争之术对待他们。

算了,等统一全世界的时候再用吧。

倒不是因为政哥许诺的美洲。

他只是单纯的想要体验一下这个时代异域风情。

骑一下西洋马是什么感觉。

不过根据他了解的一些资料,这个秦时世界的西方,好像和历史上的差距挺大的。

不过,哪怕搞出来火器,他也能接受。

毕竟秦国统一七国后,都有分裂式导弹了,总不能别的国家还啥都没有吧。

他想起来,原著中,头曼有个手下,叫克里昂。

据说是来自西域异族。

因他的父辈受国王之命驻守天竺,却被天竺人驱逐,返回故乡的道路被切断。

不得不带领军队越过沙漠和雪山。

却迷失在戈壁中。

在差点全军覆没时,被头曼所救。

但观其服饰,以及装备和使用的战术,明显带着很浓的罗马的风格。

也不知道现在头曼收留了克里昂没。

到时候他想要环游世界,还是需要有个向导,克里昂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