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显然对尸体丝毫没有惧怕,甚至都没有掩住口鼻,对尸体已经散发出的浓重尸臭也没有半点反应,只一伸手,就把蒙在尸体上的麻布掀了开来。
饶是程煜作为一个现代人,又已经见过两次这尸体,有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在麻布被掀开的时候,还是被那浓郁的尸臭熏得不由自主的捏住了鼻子。
黄平将这些看在眼里,也不计较,只是指着尸体问:“你说从尸体上看出些端倪,能否为黄某解释解释?”
程煜点点头,撩起衣襟,捂住口鼻,闷声闷气的说道:“这两具尸体,有一些相同之处……”
将尸体的异同跟黄平讲述了一遍,程煜自然免不了又要扯到之所以会在昨晚漏夜前来验尸,是因为觉得野狗啃食尸体的状况多有些奇怪,怀疑是凶手故意为之,而凶手这么做,必然是有其原因,凶手不会做画蛇添足之事。
程煜一边讲述,一边也在细细观察黄平,他发现,黄平看似在认真听讲,但其实也在不断的观察着他,这越发说明黄平有问题了。
而且,程煜发现,当他讲述尸体的胸口和手臂似乎都有被人为切割过的痕迹,而放入野狗啃食尸体,也正是为了掩盖这些痕迹的过程里,似乎黄平并不十分在意,就仿佛这些他早已知晓一般。尤其是说到这二人之所以被割去部分皮肤,正说明他们有可能是来自于湖广的土夫子时,黄平似乎也没有任何的惊异。
要么,是黄平曾经因为某个案子跟南方盗门,尤其是土夫子打过交道,要么,就是黄平对这些本就了如指掌。
反倒是程煜说起自己并非无端生疑,而是想到尸体被野狗啃食或许是人为造成这部分的时候,黄平明显更为关注一些,频频点头,似乎很是赞叹程煜能够想到这些。
“凶手所为,必有其因,嗯,你这个思路相当之妙。”
黄平摸了摸下巴,转脸望向程煜,很是认真的说:“程头儿,你这般才干,屈居一县小小捕头不觉得埋没了么?就你这丝丝入扣的分析,怕是入了我锦衣卫,用不了几个案子,你就能跟我平起平坐了。若是机会多一些,保不齐你很快就能爬到总旗乃至百户的位置上。”
程煜淡淡一笑,摆摆手道:“真要是如黄旗头您所言,那就好了,可我大明升迁之途,又岂是完全按照功劳所得?像是我们这种家中没有任何靠山的,别说我自己这些微末的伎俩,即便是真有才学,也不可能平步青云。我看黄旗头也是胸有沟壑之人,可您这么些年,不也在费总旗麾下不得升迁么?倒不是说费总旗以及他上头的百户不识人,而是您头上没有缺,您就算有天大的才干,也是升不上去的吧。”
一边说着,程煜又凑到尸体面前,虽然其实并不打算真的再从尸体上寻找线索,可既然来了,又是当着黄平的面,自然还是要装装样子的。
黄平听了程煜的话,若有所思,但很快说道:“可我却听闻,程头儿您家中在宫里却是有些关系的。虽说我们锦衣卫跟东西厂无关,但宫里有人,锦衣卫这边也不会挡了你的升迁吧?”
程煜心中微微一动,心道这孙子是在试探我么?
他当即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极为剧烈,不小心吸进了太多的尸臭,竟然被呛的剧烈的咳嗽起来。
“黄旗头……咳咳,您可真是抬……咳咳……抬举我了……”
程煜捂住口鼻,使劲儿咳嗽了几声,方才止住,只是面色红透,显然被刚才那几声咳嗽折腾的不轻。
“您还真是抬举我,我一介升斗小民,全仗着先严留下的田地和生意拿些租金分红过活,日子的确过的还不错,但宫里却是哪里来的关系啊。也不知道您这是从哪里听来的,我要是有宫里的关系,又怎么会自甘堕落的入了吏藉,做了这么个不入流的快手。好歹我也是读了些书的,虽说科考也是无望,但自问中个生员到府里去读个书的能力还是有的。这要是宫里有人,少不得也要试试能否考个功名,哪怕中个乙榜得个举人的身份,那也算是光耀门楣了。也不知黄旗头您这是从哪里听来的,莫不是我犯过什么事,您调查过我,听的那些市井泼皮胡乱议论?”
黄平对此,只是讪讪一笑,并不作答,规避道:“也是道听途说,程头儿自然没犯过事,否则这卫所上下也不会对你如此客气。某不过区区一介小旗,真要是程头儿犯了事,只怕费总旗肯定是要亲自过问的,又怎么轮得到黄某单独调查程头儿你。”
“我与黄旗头素昧平生,可谓从无交集吧?”程煜不舍,继续追问。
黄平有些尴尬,但也只能颔首表示的确如此。
“甚至我听闻黄旗头,还是前日的事。”
“哦?”黄平愈发尴尬,他已经知道程煜要说什么了。
“某倒是听闻程头儿大名许久了。”
程煜轻轻咳嗽两声,道:“我这人比较惫懒,不善钻营,是以城内高高低低,也都未曾刻意留心结交。不瞒您说,我虽然只是一介小小快手,但先严倒是颇留下了些产业于我,在这小小的塔城之中,也算是数得上的富户,是以我经常跟曹旗头开玩笑,说我与他来往,算是折节下交。为了这个,没少被他斥骂我没规矩,甭管怎么着,小旗好歹也是从七品的品秩,我见到其实应当口称老爷的。”
黄平不语。
“所以黄旗头听说过我,我却不曾听过黄旗头的名字,还望黄旗头勿要见怪。”
黄平摆摆手,说:“某也只是一介小旗而已,品秩不品秩的搁在一旁,还没听闻过我大明律法里有不闻之罪。若是不知道个官儿的名字就要问罪,成何体统。”
“我前日听闻黄旗头的名字,还是您去了趟县衙所致。我们庞县丞同我讲,说锦衣卫所来了个小旗,说是我大哥曾经上过朝廷的通缉文书,虽然已被赦了,但还是要多加注意,以防他再度行差踏错。我当时就对庞县丞说,黄旗头所言甚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么,我也感念黄旗头的好意,回去自是会跟我大哥好好分说。”
黄平更显尴尬,只得颔首道:“确有此事,某也是尽职提醒而已。”
程煜皱眉,道:“可小的却觉得此事多有蹊跷,还望黄旗头解惑。”
“但说……”
程煜一拱手,冲着黄平微微弯腰鞠躬:“请恕煜之冒犯。”
黄平摆了摆手,程煜这才说道:“我大哥前日刚刚回来,我也是前几日才得到他差人先行送回来的信,只不过比我大哥抵达之日早了两天而已。这两天来,我不曾对任何人说过我大哥的事,他与我一般,在这塔城早已无亲无故,并且一去五年,即便是当初那些朋友,也早已散的忘记了这个人。我是大前日下值的时候,跟典史告了个假,说前日早晨要去城外接我一位总角长起来的街坊大哥。除他之外,也仅有县尊和县丞两位老爷知道此事,他们甚至不知我大哥姓甚名谁,可黄旗头却又是怎么知道此事的呢?并且黄旗头前日去县衙之时,只怕我跟我大哥甚至还未抵达家中,当时怕是刚刚入城。若是小的没犯事,黄旗头也没盯着我的话,又是怎么知道城外抵达,而我去迎接之人就是五年前一个被牵连的通缉文书上的人呢?五年前,黄旗头应当还未到塔城。我问过曹旗头,您是三年前从南直隶调来的,而那通缉文书是从北直隶发出,根据我当差的经验,怕是都未必到得了南直隶。我是真的不明白,到底黄旗头是怎么知道我大哥的事情的呢?相去五年,连朝廷都已经赦免了我大哥的通缉,黄旗头却还如此尽职尽责,尤其是我大哥所犯之事,无论他当初有罪没罪,这盗抢之罪,应当是我官府所辖范围吧?锦衣卫什么时候连这种鸡鸣狗盗之徒的案子都要管了?这着实是令人费解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