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利尔斯寻找地牢另一个入口的路上,他被一些熟悉的人拦下了。
衣不遮体,浑身伤疤。
即使是在晚上也能看出来他们是至诚兄弟会的苦修士。
他们看起来不是在等谁,而是在奉命守护着这个位置,只是男巫恰好和他们撞上了。
但真的只是恰好吗?
朱利尔斯紧张起来,
苦修士们是很难缠的角色,若不能命中要害,子弹也没法伤害他们。
他可不会因为这些人属于教会就放松警惕,这些苦修士理论上隶属教会,但在魏奥底,他们已经被友爱会的赞助控制了,而在不久前,阿比盖尔还拜访过他们。
“至诚兄弟会也投靠巫魔会了吗?我还以为你们信仰天父。”
“我们当然信仰天父,但我们遵从的是伤疤之道。”回答朱利尔斯的是诺提戈修士,他们曾在警局见过面,就是他将男巫指认出来。
“哪怕和恶魔崇拜者合作?”朱利尔斯试图唤回他们的良知,但他只看到一张张平静的脸。
“只要他手里有我们需要的道。”另一个苦修士回答他。
“是阿比盖尔告诉你们这里需要你们?”
苦修士们没有回答这一点,最年长的那一位缓缓开口:“我们需要这次交易,这是不同血肉道路的汇集,为了聆听天父完整的教诲,一切都是值得的。如果能完成道路的交汇,达到道成肉身的境地,我们将比任何人都更接近主。”
男巫转身就跑。
这群苦修士竟将道置于神之上,他终于明白正统教会的圣职为何将他们视作异端了。
苦修士们紧追其后。
听着背后的脚步声,朱利尔斯开始控制速度,克雷顿的狼血还在他的体内运转,没有代谢出去,但这份力量不会持续太久,他必须好好利用。
灵知从他的头颅渗出,向后扩张,探知背后苦修士们的位置。
但这些苦修士就像是同样具备着巫师的感知能力,一旦被灵知笼罩,他们的动作就变得谨慎,不使用灵知反而没事。
其中有人得意地大喊:“巫师,我们感受得到你的念力,因为你正在我们浩瀚的体内!”
朱利尔斯没时间去纠正他把灵知当做念力的错误,只是吸取教训放弃灵知,集中精神顺从五感的指引去辨别他们之间的方位。
不是巫师的方法,但很好用。
狼血带来的增益是直白的,他从来没有觉得世界如此简陋和清澈,只是比起刚刚注射时有所退化,血液的力量正在衰退。
超凡听觉告诉他,只有四个人在身后紧追不舍,其他人都被甩开了好几个身位,这振奋了朱利尔斯的信心——苦修士们拥有的超凡能力实际上没有对肉体形成太多强化。
也许单对单.是他比较强?
朱利尔斯稍微放慢脚步,等到后面的苦修士一靠近就回身斜踹。
虽然不懂得什么格斗技巧,但纯靠力量,这一踹也足以击穿码头上运货用的木箱。
朱利尔斯的脚落在苦修士的胸口,却好像踹中了一块浸在水中许久的濡湿树干,只是让对方踉跄了一下,甚至还有余力伸手来抓他的腿。
他急忙后退,心底诅咒着这些可恨的“异端”。
他们放弃了各类奇巧的秘传,只钻研苦行之法,换取这堪称可怕的防御力。
唯一可庆幸的是至诚兄弟会并不追求战斗的能力,他们专注于苦行,也不会花时间学习什么格斗技巧,这点倒是和朱利尔斯一样。
朱利尔斯此刻的力量也许胜过他们,但不多,要伤害他们,还是非得从那些裸露不愈合的伤疤入手,那是他们汲取能量的部位,可一个不怎么擅长使用冷兵器战斗的人又怎么能在运动的过程中刺入那些扭曲细小的疤痕呢?
如果他是狼人,能够运用力量强行压制住对方,那就简单多了。
克雷顿就在妓院。
男巫转身逃向妓院的位置。
绕过一处街角,他放缓步伐,借助建筑墙壁藏住身形,悄悄从口袋里抽出兽角材质的匕首,同时转过身贴在墙边,控制呼吸平稳,等待后面第一个撞上来的人,
他从妓院离开已有十五分钟,要赶回去也需要十五分钟,而狼血的效力还不知道能持续多少。
他得自己动手除掉敌人。
哪怕一个也好,这至少能给后来者威慑,让他们接下来都小心翼翼,不敢全力追赶。
脚步声从墙角的另一边接近。
十码,九码,八码
朱利尔斯算准时机扑出,和追赶来的苦修士撞在一起,他左手绕过对方的脖子向自己拉,尽量让两人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右手则拿着兽角匕首在对方的身上快速且连续地穿刺着。
当距离如此近,即使灵知会被感知到也无所谓了。
他释放灵知,锁定敌人身上的伤疤位置。
刀刃在皮肤上切割却无法穿透,生涩却柔软的手感令人作呕。
苦修士毕竟不是个死人,即使对朱利尔斯的偷袭措不及防,在反应过来后也开始挣扎,那些烧伤、穿刺伤随着肌肉运动在他的皮肤上扭来扭去,即使加速了神经反应,朱利尔斯的刀刃也难以精准地命中它们,他一连出了七刀,都只在伤口周围的皮肤上滑开。
苦修士的反击也是快速和猛烈的。
在第七刀结束,朱利尔斯就被推开,接着脸上挨了凶狠的一击,痛苦和暖流聚焦在一点,化作鼻血飞溅出来,接着他的脖子被苦修士扼住,一个劲地将他向后逼,直到他的背部和冰冷坚硬的砖墙撞在一起。
怒火在胸口燃烧,朱利尔斯反手切向苦修士扼住自己的手臂——这是他唯一能打中的东西。
苦修士用这只手臂控制住了他,却也控制住了自己。刀刃找准了这不再移动的肢体上的伤口钻入,然后滑动,扩开裂隙,像是削苹果皮那样爽利地削下一大块血肉。
至诚兄弟会的成员因平时的修行方式都具备着可怕的忍耐力,但有些事不随意志指挥。
随着手臂失去了这些血肉,他的抓握能力下降,朱利尔斯趁机挣脱出来。
苦修士再度抬手,他的威胁力已经减弱,男巫和他厮打在一起,时间不过度过短短五六秒,巫师的记忆力却算不清自己打了几下,又挨了几下。
两人都并不精通格斗的技巧,比起妓院中狼人与先知护卫的战斗,他们的战斗更像是野兽之间的厮杀,笨拙但凶狠。
痛苦在体表奔走,一块一块。
朱利尔斯感觉自己就是一棵树,树皮已经爆裂,但内里还顽强。
他被自己的想象所激励,咬牙顶着苦修士的拳头,匕首继续寻找着对方的要害。
就在他们纠缠的时候,他的那些同伴也赶了上来,朱利尔斯的头脑空白一片,却在这万籁俱寂的感官中升起了强烈的赌博的快感,他没有尝试挣脱,匕首依旧一下一下的落下,他要赌自己在其他苦修士赶上来时杀掉这个敌人。
苦修士也听到了同伴的脚步声,他不再攻击,而是紧紧抓住朱利尔斯的衣服,不让他离开。
错误的抉择。
迟缓下来的动作让男巫成功抓住了机会,兽角匕首刺入苦修士胸前的疮疤,接着从肋骨间穿过,扎进肺部。他抓住朱利尔斯风衣的手很快失去了力量,朱利尔斯将衣服从苦修士的手里扯开,灵巧地从地上爬起来再度逃跑。
死去苦修士的同伴离他只有不到五码的距离,却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逃走,就像是牧羊人看着被狼叼走小羊却无能为力。
狼的快感,朱利尔斯多少也能体会到了。
虽然脖颈上发青的指印是很不美妙的纪念品,但这一刀确有成效。
越过同伴的尸体,苦修士们不再莽撞,他们两个两个聚在一起,朱利尔斯是绝没有办法以一敌二的,但谨慎也拖累了他们的速度,让朱利尔斯得以继续领跑。
在危机的催逼下,男巫以比预料更快的速度回到妓院之前,并且听到了室内发出的两声枪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