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定格在一个地方——沙漠绿洲。
毒狼的心里,轻蔑地笑了笑,这个云尚也不咋地嘛,根本就没有在沙漠中生存过,知道是众矢之的,还敢堂而皇之待在沙漠绿洲。
“用最快的速度,占领沙漠绿洲西北面的荒山,我们在那里埋伏,那里是他们的必经之路。”毒狼下达了命令。
“是!”十多辆车调转车头,朝西北方向疾驶而去,夹裹着滚滚黄沙,遮天蔽日,远远看去,像是一条翻滚奔腾的巨龙。
这十多辆经过特殊改造的车辆,是专门针对沙漠路面的沙漠战车,跑起来风驰电掣,它们的出现,令沙漠陷入到紧张的气氛中。
云尚他们下榻在沙漠绿洲旅馆,待遇实在是强差人意。
他坐在一把圆形的椅子里,时间已过了晚上十二点,他还睡意全无。
特战小组分两半进行警戒,分别由张天昊和伍忠带领。
但云尚的心里总感觉到不是那么踏实,这次西北之行,还是太过轻敌,也没有过多的准备,接到江南春的消息已经迟了。
这时候,萧玉儿和慕容春夏秋冬,一起走进了云尚的房间。
萧玉儿的手里,抱着台平板电脑,“老大,我们也知道你睡不着,干脆我们一起聊一会儿,这一路上形势不太乐观。”
“也没你们想象得那么严重,不就是几十个佣兵吗?”
玉儿摊开电脑,划开电子地图,“老大,如果佣兵要埋伏我们,肯定就在前面的荒山里,我们是不是派人侦查一下?”
“算了,据消息说,这帮佣兵是世界上最顶级的,侦查会引起他们的警觉。”
慕容春急道,“老大,佣兵的情况,我们一点也不知道啊?”
“不着急,你们明天不动,我一个人先化装侦查一下,探探虚实。”
“那怎么行,那些国际佣兵,都是些杀害人不眨眼的家伙,你一个人连个帮手都没有,这叫人怎么放心?”
“你们也真是的,人多反而不方便,还担心我不是他们的对手吗?你们放心吧,这世上能杀死我的人,暂时还没有出生。”
慕容冬鄙视地看着云尚,“看把你牛的,不怕一万也怕万一啊?”
“没有什么万一,别想多了,我可以扮成一个沙漠寻宝的旅人,我先去那荒山中,探探那帮佣兵的实力,电话通知你们。”
五个女孩定定地看着这个共享老公,不知该如何来劝说他改变决定。
云尚是个固执的人,他知道这帮佣兵的厉害,如果达不到避开子弹的能力,那就不要轻易地和这些佣兵对抗。
荒山将整个沙漠一分为二,形成南北两个沙漠。
一条砂石公路,在荒山中蜿蜒穿过,地势异常险要。
云尚背着一个行囊,像是一个在沙漠中,行走了很久的旅客,似乎看上去很疲惫,但眼神却那样清澈,行动也非常有力。
荒山看上去就在眼前,但要走到跟前,确需要花很长的时间。
就在这时候,云尚突然发现,有一队骆驼,正在前面缓缓地走着。
这是怎么回事?现在这个时代,还用得着采用这种运输方式吗?
其实,云尚也搞不清楚,用骆驼运输,这在相对落后的沙漠地带,是十分常见的,他们用这种方式进行货物交换。
正在沙漠中行走的人,最恐惧的就是寂寞,孑然一人,满目黄沙。
遇到了骆驼,也就遇到了人,云尚的心里也感到有些兴奋。
“你们好啊!”云尚离骆驼队还有很远,就开始大声地招呼。
他知道,这些在沙漠中行走的人,都会带枪的,沙漠中一直不太平,甚至是悍匪横行,专门抢劫那些过往的客商。
所以,西北的民风非常彪悍,他们都是在极端的环境中锻炼出来。
九头骆驼八个人,听到有人招呼,全都停了下来。
一个领头模样的人,整个脑袋都包裹在厚厚的头巾里,一副大大的太阳镜,把他的眼睛也遮了起来,看上去,像个行走沙漠的人。
“你怎么会一个人在沙漠中行走,真的不要命了?”那男人十分惊讶。
他们是长年行走在沙漠里的人,每次出行,都需要进行周到的准备,食物和水,是最关键的,而且有骆驼代步。
即使这样,他们的旅途依然要面对种种困难,一个月才能走一次。
而他看着云尚,满脸的风尘之色,只是穿着单薄的衣服,甚至还捋着袖子,一双看不出牌子的靴子,蒙着厚厚的黄沙。